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科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发展计划科、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科技成果转化与对外合作科,下设地震局、知识产权局。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的建议;牵头拟订激励自主创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牵头拟订全市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全市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3)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拟订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
(5)制定推动全市应用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技术攻关;负责全市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6)负责全市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推进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8)负责全市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市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本建设;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拟订全市科技服务业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9)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
(10)拟订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计划;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出国日常管理工作。
(11)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市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
(12)制定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科技局行政定编18人(其中公务员16人,工勤人员2人)。在职职工20人,其中公务员17人,行政列支工勤人员(司机)3人;二级机构全供事业编制12人,在职职工12人,其中地震局9人(含地震台),知识产权局3人,离退休人员15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1、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关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深入实施科技兴市、人才强市和自主创新跨越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的新突破,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步伐,推动“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
四、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2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72.1万元,以前年度结余资金515.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0万元。
五、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2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87.9万元,基本支出539.1万元,项目支出1718.8万,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0万元。
2018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33.6万元,占总支出的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8万元;占支出总额3%;商品服务支出52.7万元,占支出总额3%;项目支出1233万元,占支出总额69%。
主要项目是:
1.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125万元
2.知识产权管理及执法管理经费:5万
3.专利申请资助资金:50万
4.地震灾害预防:1万元
5.地震应急救援:1万元
6.地震台站.台网:16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用预算2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6万元(车改后只保留一辆公务用车),主要是用于燃油、路桥、维修、保险等费用。
七、行政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286.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工作需要。如:实施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制定完善科技发展规划,为我市发展提供好服务等。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0万元。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科学技术局2017年项目资金2462万元,其中包括科技成果与转化、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技术条件与服务支出、专项技术基础、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奖励专项7个项目,其中科技成果与转化697万元,主要用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其他技术条件与服务支出发专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发新技术;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127万,主要用于扶持技术发明创新;专项技术基础460万,主要用于支持研究开发活动,不少于2项,每项给予50-200万元;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90万,主要用于用于科技项目专家评审、科技下乡、对外交流合作、招商引资、传播工程项目实施、科普补助、购置资料器材、组织培训,聘请专家技术指导等;科技重大专项293.8万元,科技奖励专项694.2万元,主要用于对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共计100项。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学技术事务(款):是指科学技术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科学技术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科学技术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科学技术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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